各高等学校:
近期正值高考招生季,我厅先后接到多个举报及信访投诉事项,反映部分高校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各类名目繁多的涉外办学项目,特别是非学历涉外办学项目鱼龙混杂。一些高校夸大宣传,承诺通过培训后确保出国留学;一些高校向高中考生提前收取高额保证金;一些高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机构,非法举办涉外办学项目;一些高校对国外院校缺乏必要的了解,合作办学协议存在风险,容易引发回国学历无法认证等问题;一些高校甚至直接招收初中毕业生,自称将帮助学生获得国外本科、硕士文凭。
为维护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促进涉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就规范涉外办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涉外办学的规范管理。涉外办学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国家教育主权,各校要切实提高对涉外办学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涉外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据了解,前述提到的一些违规涉外办学项目多数由各校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院)举办,由于对涉外办学政策了解不够,实施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和隐患。类似项目曾在我省部分高校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违法案件,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和高等教育声誉。各校要增强“四个意识”,深刻吸取教训,明确主体责任,所有涉外办学项目应统一由学校国际合作处归口管理。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中外合作办学均有明确规定。一些高校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举办所谓留学预科班、“几加几”留学直通班、专升本项目等,往往以学生的升学出路为吸引,但无益于高校自身办学水平的提高,更存在安全稳定隐患。各校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上。要进一步健全校舍租赁使用管理制度,公办高校不得出租校舍场地举办涉外办学活动。对擅自使用学校名义和资源非法举办涉外办学活动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各校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举办涉外办学项目,更不得允许社会机构和个人打着学校的幌子欺骗学生,损害学生利益。
三、加强对涉外办学的监管。各校要按程序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依法依规制订、公布和执行招生章程,通过学校网站和其他合法渠道,及时向社会、考生如实公布,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高校涉外办学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要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查后公布。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高校涉外办学的监管,如有违规涉外办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各校要尽快开展一次涉外办学项目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院)开展的各种名义的涉外办学项目,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对照相关规定,及时叫停不合规定的涉外办学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