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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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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下的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及港澳台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提出和协助起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三、负责校际国际交流的统筹管理,组织安排好学校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做好与海外院校的日常联络,拓展与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项目。

四、落实学校团组的因公出访活动,负责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申报与管理。

五、负责学校举办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的报批与管理,以及对校内相关单位涉外学术活动的指导与备案。

六、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求,负责与海外学校发展交流、洽谈合作项目;负责涉外校际关系的日常联络、交流、合作等事宜。

七、负责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管理,包括校际交换生、联合培养、访问学习、短期学习交流项目以及各类国家奖学金项目的选拔、管理及派遣等工作。

八、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做好中外合作办学的联络、协调、审核、报批等工作。

九、负责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包括港澳台地区校际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育、培养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学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衷心希望我们的网站能够为您提供尽可能多的实用信息,为您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便利。再次感谢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