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26〕1号),2026年教育部将继续通过“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支持曾参与举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高校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就项目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专业范围
2026年该项目招生计划仅可用于2025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浙江会区聚焦的学科领域,包括智能制造与装备、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数智科技与前沿科学、冶金与新材料、航空航天与交通、能源与双碳、医学与生命健康、海洋与生态环境、生物与现代农业、人文社科与现代化产业体系。
申报该专项计划的专业要在以上学科专业范围内或与之相关,同时要在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内。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该项目面向我校上述学科专业内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的研究生导师,采用限额申报。2026年我校最多可申报5个博士生和20个硕士生招生计划。我校研究生导师须邀请外方导师作为合作培养导师共同申报该专项计划。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该项目下仅可招收1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一)中方导师条件及要求
1.已具有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符合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要求。
2.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计划参加2026年该框架会议。
(二)外方合作导师条件及要求
1.来自外方及港澳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其中来自外方或港澳台高校的导师其所在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10%或相应学科排名前五,且其科研水平不低于中方导师。
2.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计划参加2026年该框架会议。
3.原则上应与中方导师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较好的合作前景。
(三)其他要求
1.我校导师要先熟悉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充分了解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的申报条件及培养要求,对后续的研究生培养有较成熟考虑,经所在学院审批申报该专项计划。
2.承担该专项计划培养任务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落实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项目要求,为中外双导师培养的研究生专门制定培养计划;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外方导师参与培养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要求、考核方法及待遇保障等,确保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落到实处。
3.申请表中填已参加过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导师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会议手册等。与外方合作导师已有实质性合作成果的,也可提交相关材料辅助证明。
4.本专项招生计划不占各学院常规分配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单列分配给项目申报相关学院和导师。
三、工作流程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积极申报,于2026年2月22日前将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招生计划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至:international@zufe.edu.cn。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际交流合作处姜维,电话:15869149963
研究生院吴文佳,电话:13429619991
国际交流合作处、研究生院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