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的通知》,为协助做好我省中外合作办学专家队伍更新和增补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和职责包括: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中外合作办学课题研究、政策咨询等智库工作;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调研、评议、评估;其他委托服务事项。
二、专家类型、推荐条件和推荐数量
(一)重点推荐专家类型
1.学科专业设置专家。具备理工农医、人文社科等学科专业背景,熟悉自身专业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安排的专家学者。
2.国际化发展专家。长期从事教育国际化领域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对国内外教育体系制度等有深入研究,具备中外合作办学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
3.法律专家。对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体系和政策方针有深入了解,从事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等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
4.财务专家。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全面掌握、熟悉了解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热爱中外合作办学事业。
2.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从事中外合作办学实际工作或专门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优先考虑从事过教育教学各类评估评审的人选。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处级以上相关行政职务。
4.有时间参加相关会议、考察、评审、评议等工作。
(三)推荐数量
我校此次可推荐专家人数为3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愿参加评审工作的教师填写《中外合作办学专家推荐表》(附件),于3月19日(周三)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纸质版交至国际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邮箱:international@zufe.edu.cn。
(二)学校上报推荐人选后,省教育厅将对被推荐专家进行初选并确定人员名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惠兰心,电话:0571-87557053(88053),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