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教育国际化建设步伐,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2020年,我校将继续设立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出国留学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境)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
根据学习时间和层次的差异,出国留学奖助学金分为“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含)以上的专业学习;
(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以下的学习、交流、培训、实习或文化考察等活动;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4.中国国籍,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5.2019年9月-2020年6月已参加或成功申报学校组织实施或认可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6.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请参考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财大〔2016〕233号)》。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两次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其中同一类别奖助学金只能享受一次;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项目、校际交换生(免学费)项目、以及获得海外院校或组织学费或生活费资助的学生,等同于享受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三、分配原则和方式
2020年,学校将划拨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长期项目奖助学金”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按照本科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各学科性学院,建立专门经费本(计算公式和分配金额请见附件2);各学科性学院可自行确定“长期项目奖助学金”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比例。
四、重要时间节点
5月31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和教务处签章认定的成绩和专业排名证明材料、国际交流合作处签章认定的已参加或成功申报学校组织实施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的证明材料)
6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并完成各自“长期”和“短期”出国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和奖级,在学院内公示后,报校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国际处)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7月1日前,由学科性学院通过计划财务处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