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对浙江财经大学等四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备案的复函》(教港澳台办[2015]436号),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备案获得批准。从2016年起,我校可通过教育部举办的“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学生,也可根据通过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本科学生。
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工作,是加强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
我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资格,这对我校丰富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强我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我校向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的宏伟目标进一步迈进。
今年上半年,学生处、教务处和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校招收港澳台学生相关备案材料的准备、上报和跟踪工作。学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制定相关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切实开展好招生宣传及录取等相关工作。